扫描下方二维码
添加微信群

ewm
当前位置: 首页 >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 > 通知攻略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阅读次数: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2022〕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活动组织工作的统一管理,确保“希望颂大展”组织工作坚持科学、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以下简称“希望颂大展”)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主办,中文天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负责整体指导、监督、制定比赛规则;中文天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执行方案的制定工作。承办方在主办方的指导监督下组建“希望颂大展”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负责比赛的具体执行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组委会的管理下负责“希望颂大展”的专业指导和作品评审工作,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作品评审、赛区协办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希望颂大展”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三条 组委会开发建设了“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管理平台。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国中小学生平等参赛,组委会按需设立赛区。各赛区在组委会的管理下,严格按照组委会统一公布的“希望颂大展”方案及各项赛事规则,在指定区域开展“希望颂大展”活动,为本赛区参赛学生提供参赛咨询、平台使用和作品原件上交组委会的服务。


第二章 细则


第四条 各赛区要严格按照“希望颂大展”通知及“希望颂大展”方案的要求开展“希望颂大展”组织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本“希望颂大展”坚持自愿参赛原则,学校、学生自愿参加“希望颂大展”,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歧视性条件。参赛学生可通过集体统一报名参赛或个人报名参赛,“希望颂大展”所涉及各类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个人参赛。


第六条 本“希望颂大展”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希望颂大展”所涉及各类单位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希望颂大展”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希望颂大展”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希望颂大展”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希望颂大展”活动成本。


第七条 本“希望颂大展”基本流程为:组织发动-征集作品-初评、终评两级专家评审作品-公布获奖结果-发放获奖证书。作品初评由各赛区负责,终评由组委会负责。


第八条 各赛区在开展“希望颂大展”相关工作前,应向组委会书面提交本区域的赛事组织服务方案,经组委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希望颂大展”举办期间,各赛区应向组委会书面提交赛事组织服务工作月报,组委会负责对其开展的赛事相关工作进行审查。


第九条 各赛区进行与本“希望颂大展”相关的各类宣传,须提前向组委会提交书面宣传方案及具体宣传内容,经组委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宣传内容涉及有关部门文件及规定的,不得歪曲文件内容;引用文件全文或部分段落的,必须引用原文,不得擅自变更。且各赛区应向组委会书面报备宣传平台名称及地址,包括且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第十条 各赛区应积极与各省市教育系统加强联系与沟通,促进全国中小学生参与本“希望颂大展”活动,提升学生艺术素养。


第十一条 各赛区负责本区域“希望颂大展”组织环节及作品内容的安全检查,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包括且不限于杜绝参赛者的侵权行为,杜绝参赛作品涉及其他违法或不健康的信息等。


第十二条 各赛区负责向组委会推荐本地区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和了解青少年成长规律、在相关领域有专业影响力的专家,经组委会审查通过后,组织该专家对本赛区参赛作品进行初级评审工作。初级评审结果报组委会审查通过后,作品获得进入终审环节资格。


第十三条 组委会负责向专家指导委员会提交“希望颂大展”评审规则,为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提供协助。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委的评选行为,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不得帮助参评单位或个人联系评委,不得接受吃请送礼,不得代人行贿。


第十四条 “希望颂大展”作品评审结束后,组委会根据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整理出获奖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希望颂大展”公布。组委会负责制作各类获奖证书,统一发放至各赛区,由各赛区发放至学校或学生个人。组委会工作人员和赛区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获奖名单或私制获奖证书,一经发现立即严处。


第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2022〕4号)规定,本“希望颂大展”以及“希望颂大展”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本“希望颂大展”产生的文件、证书等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第十六条 各赛区应按照组委会的具体要求,进行统一的赛事数据采集、整理和保存,确保数据质量;建立科学的赛事数据管理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所有数据不得应用于本赛事外任何活动,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


第十七条 各赛区自发举办与本“希望颂大展”相关的区域性活动(包括且不限于颁奖典礼、作品展览等),须提前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应的计划、方案,经组委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组委会应加强对赛事工作的管理力度,对各赛区严格督查,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且不限于以赛事名义乱收费、跨区域组织活动等)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四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组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

2022 年 12月 3 日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 下一篇:
  • 上一篇: